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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金融基測/銀行招考題庫完全攻略:票據法(概要)+銀行法(概要)
位置 版次 發佈日期 修正/補充內容
票據法第121頁第4題解答 2021年1月 2021/6/8
(B)
(C)
票據法第120頁第4題解答 2021年1月 2021/6/8
(B)
(C)
票據法第13頁第18題 2021年1月 2021/6/8
第1點整理表第三欄表頭內容為「權利人義務人」
順序更正為「義務人/權利人」
票據法第12頁第14題 2021年1月 2021/6/8
原正確答案為(C)
更正正確答案應為(A)B)(C)。 解析內容更正如下: 本題主考單位原公布正確答案為(C),後更正為答(A)(B)(C)均給分,其爭點在於禁止背書轉讓之記載究竟為發票人或背書人。依據票據法第30條(轉讓方式與禁止轉讓), (1). 匯票依背書及交付而轉讓。無記名匯票得僅依交付轉讓之。 (2). 記名匯票發票人有禁止轉讓之記載者,不得轉讓。 →故若該匯票禁止背書轉讓記載係由發票人為之,則此時受讓票據之執票人丙依上開條文規定不取得票據權利→選項(B)之敘述正確。 (3). 背書人於票上記載禁止轉讓者,仍得依背書而轉讓之。但禁止轉讓者,對於禁止後再由背書取得匯票之人,不負責任。 →故若該匯票禁止背書轉讓記載係由背書人為之,則此時受讓票據之執票人丙依上開條文規定仍取得票據權利,乙仍應對丙負背書人之責任,惟甲(禁止轉讓記載者)對丙(即禁止後再由背書取得票據之人)不負責任→選項(A)(C)之敘述均正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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